2020年12月份,景泰县教育局委托州铁城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他们负责建设的,景泰县第六幼儿园装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该项工作在2021年2月1日组织专家在景泰县教育局进行评审,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局长胡秉胜,主管项目张书记、项目办主任魏列宁、第六幼儿园龚园长),发改局,建设局,环保局代表参加,2021年3月10日获得发改局批复立项,至此本公司圆满完成所有工作。
在此期间我们一直在催促景泰县教育局办理合同相关手续及支付我们可研费用,但很惋惜,到2021年11月8日未付一分钱给公司。
公司多次在人民网《领导留言》平台向省委书记、省长信箱反应景泰县教育局不支付项目款问题,反馈信息层层批转给景泰县委县,最后都是在《领导留言》轻描淡写一句回复就了事。
同时公司在通过其他渠道、其他部门反应,问题均未得到解决。不过也促使合同的最终落定,公司也是在被逼无耐下不得不认可合同金额。
在本年7月公司通过给部门反馈我们的诉求。景泰县教育局第六幼儿园的龚园长联系我们公司,说要协商解决此事,并于7月7日到公司,关于合同金额的问题进行了协商,最后初步商定费用8万(8万元也是张书记的意思),表示再多他们有难出,公司要求教育局给个其他业务作为补偿。龚园长表示不能做主,需要回去给领导汇报。注明:以上谈话内容均有录音。
过去几天后龚园长联系公司让把合同快递给她,7月14日龚园长签收快递。7月19日我们追问合同及补偿的事情,园长表示给领导汇报了。
在这个期间景泰县委办的人来电话询问,教育局有人联系你们没有?公司答复说第六幼儿园的园长联系了,也见面谈了,合同也寄给了,后面就没动静了。
7月27日上午,公司打电话到景泰县教育局办公室,项目办主任魏列宁接的电话,公司说明了关于合同价款和合同寄给龚园长。魏主任说龚代表不了教育局,去公司商谈属于个人行为。问及龚是干什么的,说是第六幼儿园的负责人,至于合同价款说他也做不了主,让和领导谈。关于教育局重新委托人来公司谈,还是公司安排人去教育局谈,讨论了一番,最后达成公司安排人去教育局洽谈协商,因此生产的路费等由他们教育局承担。
8月16日,公司安排人员去教育局协商可研费用和付款问题。党组书记、局长胡秉胜通知了主管项目张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班子成员,在局长办公室他们内部讨论后,通知公司人进到局长办公室,党委班子成员都在,公司人员表示要用手机录音,既然是工作事务,没有见不得人的,最终还是被他们被强行阻止,在表示不录音后,其中一名副局长不放心,把手机抢去要验证一下、、、,胡秉胜局长问到:你们公司是怎么来的(指可研编制为什么是你们公司在做),为什么从来没见你们找过我。公司人员汇报了在此之前,公司给局办公室、龚园长、项目办魏主任都打电话说过要可研费用,让把情况给局长汇报下,可到现在没人管,经和魏主任电话约好,公司安排人来教育局谈此事,并把龚园长到兰州找公司谈的结果和公司要求给汇报了一下,并表示有录音存在。胡秉胜局长表示他新上任,从来没见过你们,龚园长去兰州和你们谈,她有我的委托书没?既然张书记给前任局长汇报过可研6万元,我也只能认6万元,你们配合办理完相关手续后付。同时胡秉胜局长打比方说,我和你们谈此事,你觉得是公还是私,公司人员回答,和您没有私交,且谈论的是工作上的事,肯定为公。
公司人员回来后把景泰县教育局的事汇报给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对他们的态度很气愤,至今一分钱没付,还以通知的口吻下达合同金额,公司给你们教育局干工作,也很圆满完成任务,现在表现的无情无义,高高在上、对某些行为不齿,想想当初无人承揽给他们编制可研报告时样子、、、
在过了一周左右后,魏列宁主任通知,让把合同快点办理,并要求公司再找两家公司,来做询价比较。公司因为合同价款不同意,并且也表示,公司只能做自己的报价单,让他们找别的公司陪标比价的事,公司不干,且难道不知道这是违法违纪行为吗?
在过了一段时间后,公司领导被迫无奈只能答应6万元的合同金额,公司要运行、职工要吃饭,因为不答应,教育局以没有合同,没有相关手续资料为由拒不支付。
九月份应教育局要求,合同、询价单、资质、可研报告统统寄给教育局。公司多次催促开和付款,一直没有结果,目前魏列宁主任电话也不接了、信息也不回了、、、
教育大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教育局是管理一方的教育机构,这样的处事方法和态度,怎么能担负的起教育工作???
各级部门都有设有党的纪委、监察,这样公然的违法、违规操作,可有人过问?其他副书记、副局长就是摆设吗?书记、局长一肩挑,就可以乾纲独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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